〔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張嘉佑、實習生范紀允擔服107年2月5日14-16時值班勤務時,15時許有一名老婦至所內叫囂謾罵,張員上前了解後得知吳婦甫開庭完畢,因提不出證據被檢方要求補強證據,吳婦遂惱羞成怒至所質問,張員不斷安撫吳婦情緒,並耐心解釋司法訴訟程序,經員警近半小時誠懇細心解答,吳婦方釋懷並向員警道謝後離去。
經了解吳婦有中度身心障礙,平時從事資源回收工作,5日14時許因去年一件訴訟案件而赴嘉義地檢署開庭,吳婦滔滔不絕向檢方訴說被害始末,過程中檢察官請吳婦對其指摘部分加強證據補強,吳婦不明就裡悻悻然離開地檢署後轉至派出所興師問罪,至所內不斷叫囂謾罵指責警方吃案。
面對吳婦無端指責張員不以為忤,於了解事情原委後,一面安撫吳婦情緒,一面耐心解說司法訴訟程序流程,雖吳婦一度不接受警方解釋,張員仍不厭其煩繼續解說並陪其閒聊家內辛酸事,方才慢慢化解歧見對警方產生認同感,吳婦離去前主動向員警致歉並十分感謝員警親切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