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巡佐李文雄及警員韓嘉祐於107年9月24日擔服巡邏勤務時,於11時24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民樂街一處民宅發生火警,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107年9月24日南門派出所巡佐李文雄及警員韓嘉祐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民樂街一處民宅發生火警,警方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管制交通,此時有一名男子欲駕駛自小貨車進入現場,警方示意其繞道,男子竟不聽指揮執意加速衝過管制點。
員警見狀立即強制男子停車並要求其下車接受盤查,孰料男子下車後,警方立刻聞到他身上散發濃濃的酒味,經詢問有無飲酒時,該名男子坦承稍早剛喝完酒,警方隨即對男子進行酒精濃度測試,酒測濃度值達0.69mg/l,全案警方訊問後並將男子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