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警員張瑞麟日前執行20-24時巡邏勤務,在嘉義市西區民生南、南京路口發現有一位民眾慌張地揮手直奔往警方巡邏車位置,經警方關心查看係該民眾駕駛車輛遭到擦撞後逃逸,警方隨即上前攔查,發現係一名外籍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所撞擊,由於該外籍男子有騎乘不穩搖晃行駛情形,警方為維護當事人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遂立刻上前示警將車輛駕駛攔停,於向該外籍駕駛男子查驗身分檢查之際,突然聞到由其身上散發出有濃濃酒氣味飄散,經對駕駛外籍男子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酒測值為高達0.76毫克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過程中該外籍男子由錢包內掏出新台幣500元紙鈔,在手中上下揮動著並欲塞至員警手中,當場被執勤員警斥喝,雖然語言不通,但該外籍男子被這突如其來的斥喝聲嚇的立即收手作罷,案經警方將該外籍犯嫌據以帶案調查及詢問,其坦承所犯罪行不諱,爰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年約35歲的尚姓(中文譯姓)酒駕犯嫌坦承於騎乘機車前獨自在住處有喝了幾杯酒,於睡覺醒來後突然覺得肚子餓,想說騎乘電動自行車外出到附近買消夜吃,以為一路上小心騎乘就能避免事故發生或巧遇警察攔檢,然於騎乘電動自行車行經民生南、南京路口時,因行駛不穩而擦撞其他行駛中車輛,於擦撞後未即時停住逃逸碰巧遇上警方巡邏經過而遭攔停。
此時尚男突然由身上錢包內掏出新台幣500元紙鈔,拿在手中不停地揮動著並欲塞至員警之手以求原諒,該外籍男子之舉當場為執勤員警斥喝,雖然語言不通,但該外籍男子被執勤員警這突如其來的斥喝聲嚇的立即收手作罷,惟於警方要求對其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時,尚男仍苦苦哀求警方原諒他,並坦承自己有於騎車前有喝了一些酒。
警方當場向其告誡酒後駕車是不對的行為,況且其又酒後駕車與其他行駛中車輛發生肇事後逃逸非但害人又害己,真是不可原諒;果然經警方對其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酒測值高達0.76毫克,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該外籍犯嫌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人帶回派出所調查及詢問,詢問後乃案依肇事逃逸及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有發生,為顧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犯嫌酒駕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公共危險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五年內酒駕兩次、拒絕警方酒測等,除處以高額罰鍰及講習等,都會遭吊扣駕照;另也籲請民眾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