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黃正成及劉美伶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有一名男子放在住處的機車遭竊,經警方了解,該名男子於當日22時坐在機車上與朋友在通話聊天,之後就進屋洗澡,一小時候要出門上班時,才發現機車不見了,找遍屋外空地,都未發現機車,懷疑是遭人騎走。
警方詢問男子是否有拔鑰匙時,男子表示鑰匙還在自己身上,不可能是借給他人,此時警方心裡不禁懷疑男子是否將機車停放在他處,忘記停放地,但男子又信誓旦旦的表示車子是放在家門口,於是警方先安撫男子情緒,決定先到男子住處附近協尋,正當警方開車到男子住家附近找尋時,發現距離男子住家約100公尺處的超商前有一台男子提供的車牌,經查詢,果然是該名男子的車子。
警方向超商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原來是男子下班騎車到超商買東西,結果買完後就直接步行回家,忘記機車就停放在外面,警方隨即向男子聯絡,男子到場發現自己的愛車後,連忙向警方道謝,另一方面也向警方表達歉意,因為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