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副所長李忠和及警員黃博章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大雅路及金龍街口有車輛妨礙出入,警方到達現場後,報案人賴先生隨即向警方表示自己的車子停在停車格,前方車子因停得太靠近,無法將車子開出去。
黃員也發現該車輛還在發動,於是敲了該車車窗,卻發現無人回報案人告知警方該車已經停在這裡一段時間,似乎沒有人在車上,員警判斷車主應該在附近,剛好旁邊有營業的按摩店,所以前往詢問,按摩店店員也趕緊詢問店內客人是否為車主,卻沒有人知道。
警方透過車籍資料想找出車主聯絡方式,可是却無法聯絡上車主,幸虧按摩店門口有監視器可以調閱,沒想到發現車主竟然是店內客人。找到車主時,李姓婦人還不知道發生何事,仍在按摩,直到警方告知她所駕駛的小客車,未熄火停在該處約1個多小時,李婦才恍然大悟,向警員表示因為與按摩店約定好時間,於是匆匆下車,才忘記熄火,並對於她的行為,向被擋住出入的車主頻頻道歉。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民眾下車或離開車輛時,都要注意引擎是否熄火、車窗及門有無上鎖,並請民眾勿將貴重物品擺放在汽車內,千萬勿因一時疏忽,導致車輛失竊,得不償失。民眾若有發現也可以打電話通知派出所,請警方前往處理,發揮警民合作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