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侯姵伃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陳俊友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在溪興街路段,拾得皮包一只,且內有新臺幣10萬元,警方到達現場後,該拾得人為1名劉姓老翁,渠稱當日17時要外出倒垃圾,在等垃圾車同時,發現溪興街路段有1個黑色的皮包掉在路邊,經上前拾起查看後,發現內有10萬元及證件、手機等物品,劉翁擔心失主急著找尋,所以馬上報案請求警方到場協助。
警方到達現場後,先與劉翁清點皮包內的財產等物,再跟劉翁確認拾得物品的過程及時間、地點,警方將皮包帶返派出所依規定受理,惟在警方準備離開時,發現在防汛道路上有1名婦人騎乘機車左右查看,神情慌張疑似在找尋物品,警方立即上前詢問原由。
該名劉婦隨即向警方表示身上隨身攜帶的皮包遺失,擔心是騎車時不慎掉落路旁,所以便依騎乘的路線沿路尋找,警方依劉婦所稱遺失的物品與該皮包的內容物一一比對均相符,另撥打劉婦的手機號碼亦為皮包內的手機,進而確認該包確為劉婦所有,當場將皮包發還予劉婦;劉婦對於警方積極處理之態度表示衷心感謝,警方事後也不忘提醒,平時出門在外,應隨時注意隨身貴重物品,不要讓貴重物品遺失,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