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針對民代質疑大坪頂非法棄置瀝青等廢棄物,高雄市政府嚴正澄清,小港區坪北段437地號(大坪頂地區)為水利局污水工程承攬廠商依法承租之暫置場,專供工程期間堆放開挖土方、瀝青刨除料及管材機具使用,現場並未堆置外來廢棄物,使用方式符合相關規定。市府強調,此地為合法暫置用途,並非營建廢棄物填埋或棄置行為,呼籲勿混淆視聽。
市府進一步說明,現場僅屬堆置行為,並非整地開發,僅需向水利局補正簡易水土保持計畫。環保局亦要求在暫置期間須遵守《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包括廢棄物堆置覆蓋及標示等措施,並已要求廠商改善。
此外,高市府指出,該地屬都市計畫保護區,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有所不同。水利局以該地作為污染防治設施工程的臨時堆置場地,依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屬合法使用範圍。市府強調,將持續加強督導並落實環境管理,確保工程施工合法、安全,並維護周邊居民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