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11月20日起,全國警察機關同步「毒品唾液快篩」全面開始執法,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於首日23時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時,因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有交通違規情事,遂上前攔查,於盤查過程中竟還發現該名駕駛涉嫌持有毒品。後續經採集駕駛唾液,檢測結果呈現一、二級毒品陽性反應,證實為施用毒品後駕車(毒駕)。
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毒駕)移送法辦,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1項2款扣車、製單開罰。
大灣派出所所長周有謚與警員楊峻堯於20日深夜23時許,在永康區永大一路巡邏時,發現一輛違規自小客車並將其攔停。經查證,該名駕駛李姓男子為列管毒品人口。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眼尖發現駕駛座前有放置可疑物品,經進一步檢查,竟然是毒品。
員警隨後依法對李嫌進行唾液及尿液採樣檢測。結果顯示,兩項檢測皆呈現第一、二級毒品陽性反應,確認李嫌在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涉嫌「毒駕」,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
永康分局長洪宏榮表示:「毒駕」零容忍,警方將採取「強力取締」的堅決立場,持續強化毒品查緝工作,一旦查獲,必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