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秀卿報導) 霧峰分局成功派出所於105年7月2日16時許,接獲溫姓民眾報案,稱其於2日凌晨0時40分許,騎乘機車搭載友人,由霧峰區大峰路往大里區方向行駛時,遭1名男子騎乘不詳車牌號碼重機車,由後搶奪後座友人身上之側背包(內有行動電話2具、現金新臺幣1萬元),造成溫民、友人摔倒受傷,歹徒得手後往大衛橋方向逃逸,霧峰分局接獲溫民報案後,分局長林逢泉立即責由偵查隊、成功所及大里所等,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專案小組根據被害人記憶,口述嫌疑人特徵「男性歹徒身材肥胖,穿著長袖T恤上衣(美國國旗星旗圖案),年紀約40歲左右」,經調閱多處路口監視器,發現歹徒於7月1日17時許,先於大里區立仁一路竊取Y*L-5*7號重機車,再於2日凌晨0時15分騎乘該部贓車,前往大里區中興路二段,再竊取B*H-0*3號重機車,作為搶奪作案車輛,於0時40分犯案後,騎乘B*H-0*3號贓車逃逸。
經調閱嫌犯影像及犯案路徑後,專案小組積極展開各項偵查作為,發現歹徒作案時穿著之T恤上衣(美國國旗星旗圖案)相當眼熟,清查轄區內治安顧慮人口,發現毒品及竊盜慣犯謝○良(68年次)涉嫌,且謝嫌穿著之T恤,亦與今(105)年4月4日犯案遭緝獲時,穿著同件T恤(美國國旗星旗圖案),確認犯嫌後,循線前往謝嫌藏匿處查訪時,謝嫌見警方已蒐證齊全掌握犯罪跡證,當場坦承犯行,並帶同警方查扣相關贓證物(行動電話2具),全案警詢後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調查嫌疑人謝○良(68年次),曾犯有多次毒品及竊盜刑案,平日遊手好閒且施用毒品成癮,為張羅金錢購毒鋌而走險,並異想天開以為竊取機車後,再竊取另部機車犯案,就不會被查獲,且四處尋找作案對象伺機行搶,並將搶奪之金錢花費於毒品上,謝嫌自認搶案規畫天衣無縫,未料法網恢恢,終究不敵監視器之法眼。本案在案發後,警方全力動員,在最短時間內將搶奪犯緝獲,也防止再犯。
警方呼籲民眾,警方不會因為近期專案勤務繁重,而減少偵辦犯罪力道,奉勸宵小勿存有僥倖之心,小心「警察就在你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