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時新聞記者黃秀卿/台中報導) 由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共同主辦的「2017大學人權國際交流巡迴演講:提升青少年競爭力國際交流」,連續六年與多所大學、高中、國中一同合作辦理人權宣導,讓人權觸角觸及到近4萬名青年學子,今年度更是邀請到美國搖滾WD-HAN樂團擔任分享嘉賓,來與學子們共同激盪人權新思維。
國際人權大使-美國搖滾WD-HAN樂團,以音樂及行動劇的呈現方式,引導青少年學習互相尊重,並告訴青少年克盡義務與擔負責任的重要性,並藉由「世界人權宣言」三十條基本人權影片,來闡述人權的普世價值,其中包含「人天生自由而平等」、「不要有差別待遇」、「行動的自由」、「社會保障」、「沒有折磨」等,讓同學了解宣言背後的歷史及真義,並探討現代青年對自身權利的認知。
主唱Spencer Barnes拋出不少議題讓大家反思,其中一條「不要有差別待遇」更是引起眾多學子的共鳴,同學紛紛舉出「自己有被霸凌過」例子,包括「經濟能力」、「身高胖瘦」等不同類型歧視,都是平常可知可見的狀況,尤其是「外貌」的歧視,無論是求學時期到進入職場皆有耳聞。WD-HAN樂團的成員坦言,小時候曾對體型豐腴的女生惡言相向、恥笑她的身材,但當他們懂得互相尊重後,已經不再取笑別人。
參與國際交流的女同學說:「世界的另一端,有人為了維護人權,願意來到一個不熟悉的環境來發聲與分享自己故事,這讓我了解原來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做些事,我願意從自己身旁開始做起。」另一名曾經是施暴者亦是受霸凌的學生表示:「參與了這活動後,我才知道原來自己曾經搶走他人的人權,讓我開始覺得要善用自己的人權去幫助別人,落實人權第29條-責任。」
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許雅琛理事長也特別強調,「世界人權宣言30條中最重要的就是負責任」,她比喻說:就像工作時沒有負責任,老闆沒有賺錢,你就沒辦法享受福利一樣,並不是只是一味的要求權利,而忽略了負責任的義務,讓同學了解權利和義務之間的對等關係。
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長年來於國內外推動人權教育,期望未來繼續透過國際交流活動,讓我國青年學子從中獲取更多的國際觀,且也能藉由這些人權大使的故事,反觀自己生活在安全無虞的環境台灣,應當要珍惜安全居住權的權利外,也能開始推動人權在自己生活周遭,讓社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