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陳伯霖、林家萱及張嘉佑於107年3月17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110報案稱轄內大雅路一帶有一名迷途婦人,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場後發現附近的商家已經請該名迷途老人至店內休息,並提供茶水及食物供婦人食用,警方詢問婦人時,婦人僅知道其名字及出生年份,至於住家位於何處、如何騎腳踏車到大雅路均稱不知道,警方立即請所內同仁查詢該婦人身分,並將婦人騎乘的腳踏車移至路旁,將腳踏車上貴重的物品搬上巡邏車,也請婦人到派出所稍作休息,等待家屬前來。
婦人向警方表示僅記得出門的時候有太陽,由此可知該婦人獨自一人騎乘腳踏車在嘉義市徘徊已有一段時間,明顯體力耗盡才向附近店家求助,警方查詢其身分後發現婦人住在嘉義縣水上鄉一帶,並立即聯絡其家屬到派出所將婦人帶返家照顧,家屬到場時,婦人的孫子已迫不及待牽著婦人要回家,家屬也向警方表示原本打算去附近派出所報案,沒想到隨即接到警方的電話,真是幸運!
家屬也向警方表示婦人因年邁而有退化的情形,近期更為嚴重,常獨自一人外出而忘記返家的路,感謝警方的幫忙也承諾會好好照顧自己年邁的母親,警方看到孫子與阿嬤開心回家的景象,也感到相當暖心。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為民服務的熱情,讓迷失的民眾終於找到回家的路,彰顯助人最樂精神!呼籲市民多關心家人,如有失智現象,可以在其手上配戴防走失鏈,註記基本資料,倘若不慎走失,尋獲時可以藉由這些資訊聯繫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