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玉芬/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余信儀及吳國項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轄區林森東路段之巷內有民眾汽車失竊,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一名老翁徬徨無助、神情慌張地在現場等待,於是警方先安撫其不安情緒,待老人情緒緩和後再詢問其停放車輛的經過,老翁表示自己是從竹崎開車來嘉義與友人會合後再一同出遊,平常都會固定停在一個地方,然而今次出遊歸來後要開車回家時,卻找不到自己的愛車,懷疑是遭人竊走,警方向其詢問車子的車牌號碼、樣式及特徵等,並先與老人在車輛停放處附近周遭尋找,但一直沒能找到其所停放之車輛。
這時所長蔡明坤及巡佐何昭明一同到場了解,蔡所長先請老翁再仔細確認其停放車子的位置,並擴大範圍找尋,找了一會後終於在距離隔一條車道約200公尺處找到,這時老翁才突然想起來,並說自己因為平常停車的位置被人先停用了,所以才又找了另一個地方停車。老人看到自己的愛車時,頓時高興得快哭出來了,很感謝警方熱心協助找尋自己的愛車,也讚嘆警方的好眼力,才找了一會就發現自己的車子,直呼自己的記憶真的變差了,也很不好意思勞煩警方的幫忙。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而導致找不到愛車,建議可用手機照相,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為基準,將周遭建築物之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車輛時務必要拔取鑰匙並上鎖,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