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警員黃詮明於108年1月1日執行交整勤務時,在轄內忠孝路與世賢路口發現一名男子帶有酒意騎乘重機車,警方立即上前攔查。
後湖所警員黃詮明執行108年元旦連續假期交整勤務時,在忠孝路與世賢路地下道前,見一名男子未依規定紅燈右轉,為確實維護連續假期車流順暢及交通安全,警方遂將交通違規男子攔下,在對其告發交通違規過程中,黃員依稀聞到男子身上散發酒味,員警進一步詢問男子是否有喝酒騎車情事,該名男子坦承自己昨天晚上有喝了一瓶紅酒,但今早睡醒後酒早就退了才敢騎車出門,怎麼有酒駕上道的可能?
警方告知男子身上酒味依然濃厚,並依法對男子實施酒精呼氣測試,經測試結果男子酒測值為0.34MG/L,已超過法定標準,雖然男子表示本身無酒駕前科,並不斷要求警方能否通融放他一馬,警方仍依法辦理並勸導男子還是不要酒後駕車,以確保交通安全,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全案警方訊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警察亦強力取締酒後駕車行為,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