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湖內警分局近日清查百餘部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被查扣的車輛,發現其中60餘部車輛即將進入公告拍賣程序,為免愛車淪入拍賣的命運,警方特此呼籲車主及違規人應盡速繳清罰款,再持相關文件向查扣單位領回車輛。
市面上目前1部新車價格,機車動輒新臺幣7、8萬元,汽車亦需新臺幣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湖內警分局近日清查百餘部因酒後駕車、行駛報廢車輛、行駛註銷牌照車輛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遭查扣之車輛,發現其中60餘部車輛,即將進入公告拍賣程序,為保障民眾財產權利,警方日前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執行交通違規車輛移置與保管作業程序」寄送通知書告知查扣車輛車主,應於告知期間內繳清罰款,後攜帶行車執照、牌照申請書或牌照稅單三者其中之一,並攜帶身分證與繳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收據正本,至查扣單位將車輛領回,以免車輛遭公告拍賣,不但造成財產損失,拍賣款項更將直接歸入公庫不予返還。
湖內警分局長王世芳表示,行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如因違規車輛遭查扣,因按時繳納罰鍰,以免車輛遭拍賣後,造成財產損失,因小失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