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黃程陽及康文曄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有一名婦人著急地跑進派出所報案,向警方說她趕著要出門,但愛車卻不見了,警方先安撫婦人的情緒,並上前了解事情始末。
經了解,該名婦人居住在轄內某公寓大樓內,平時機車都停放在該棟大樓地下室固定位置,而在晚間急著要出門時,卻發現自己的機車不在平常的位置上,警方了解情形並確認該名婦人車牌後,有耐心的帶同婦人到大樓地下室,以小順風的方式在附近一排一排的查看找尋,果不其然,在地下室的另一側找到婦人的機車;此時婦人才想起,當日早上因內急,回到家後並沒有停回固定停放的位置,自己記錯停車位子,表示非常不好意思,鬧出一場烏龍,好在有警方即時替她找回機車,對於警方熱心的協助表示十分感激並大讚「有警察真好!」。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而導致找不到愛車,建議可用手機照相,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為基準,將周遭建築物之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車輛時務必要拔取鑰匙並上鎖,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