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媒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高市警三民一分局於7月初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其置放在包包內的現金新臺幣5000元,遭不名人士竊取,經本分局員警仔細詢問相關案情後,研判報案人係在健身房運動時,將包包放在置物櫃內,未加鎖頭而讓竊嫌有機可趁。
分局受理後,立即過濾健身房會員名冊,健身房向警方表示,先前亦有幾位會員反映,放在置物櫃內的現金不見,專案小組人員相關出入健身房的時間點,鎖定1名張姓會員涉有重嫌。惟該名竊嫌僅竊取現金,若無法人贓俱獲,恐難罪證確鑿,因此專案小組人員運用埋伏偵查的技巧,在得知張嫌於8月15日21時許,再次前來健身房,於運動結束後,又翻動其他的置物櫃,專案小組於張嫌步出健身房時,立即商前盤查,並起獲遭竊的贓證物新臺幣1200元。
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張嫌自今(109)年7月初至今,共行竊7件,得手金額新臺幣約17000餘元、南非幣20元、菲律賓幣220元。全案依竊盜罪嫌,將張嫌移請高雄地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
三民一分局呼籲,民眾至健身房運動時,放置在置物櫃內的隨身財物(如:現金、手機等),務必要用鎖頭上鎖。另與業者溝通、建議,做好自主管理,維護所有會員財產安全,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共創三贏(業者、民眾、治安)。【圖/三民一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