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媒社/記者蔡祁妘報導】失竊12年的汽車竟然還能被警找到,而且是當時(2009年)剛購入不到2年的TOYOTA CAMRY新車,車主原本認為找不回來了,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巡邏時尋獲該部失車,通知車主黃女(40歲)到派出所製作尋獲筆錄時,她接到警方電話時,一度以為是詐騙集團,壓根兒想就是一部找不回來的車,突然接到警方的電話既是又懷疑又高興。
過年期間警方24小時維護交通、治安不打烊,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所長陳宗靖、警員陳則瑜本於讓民眾安心過好年,於2月16日中午13時許巡邏勤務發現一台自小客車停放時有異,發現是典型合法號牌掛上非法車輛之行為,以合法掩飾非法規避警方查緝,員警當場鍥而不捨勘驗引擎號碼、車身號碼,意外發現竟是一部失竊12年已久的失車。
一般機車失竊後的2個月內是搜尋的黃金期,遭竊5年內仍有機會尋回,但要找到在台中失竊5年以上的汽車機率微乎其微,而找回該部汽車竟是高雄市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的員警,相當不容易。車主丈夫李先生(42歲)表示該車新購不久,即於在台中住家門口前遭竊,如今事隔12年能失而復得,內心之驚喜溢於言表,對於警方積極認真之工作態度更是無限感激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