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媒/記者呂昭德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黃正成及劉美伶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突然有一名婦人到派出所報案,稱重機車遭竊,員警得知後先行安撫婦人情緒,並了解事情先後始末。
經了解,該名婦人居住在民權路某大樓內,平常都將機車停在大樓前的路邊,當日19時外出購物後,便沒有再使用,直到隔日要外出時,才發現機車不見,於是到派出所報案。
婦人在訴說的過程也不斷向劉員抱怨,「明明機車鑰匙有拔,為什麼還會被偷牽?」此時,劉員察覺不對勁,於是進一步詢問官姓婦人,鑰匙是否只有她有?是否沒有借予他人,並且隨身攜帶鑰匙?在確認婦人只有眼前這一把鑰匙,也沒有借給他人後,員警直覺認為重機車一定是停放在其他地方,只是婦人忘記了。
劉員在了解情況後,與黃員決定分頭行事,黃員先在派出所再一次的詢問及探查有無可疑之人,而劉員先行前往婦人住處附近的巷弄尋找,確認車子是否停在他處,最終在距離婦人住處約100公尺處的便當店前發現該部機車,劉員通知在派出所的黃員及婦人重機車順利找到後,也一併詢問便當店店員車輛停放情形。
店員向員警表示該車已經停放許久,只知道是一名婦人自己騎來停,就沒有再來騎乘了,而官姓婦人在發現車輛停在便當店時,才突然想起自己有騎來買便當,結果買完就走路回家;官婦為自己疏忽將機車的停放位置記錯,還誤以為機車遭人偷竊,不停向警方道謝及道歉,所幸有警方熱心的協助幫忙,讓她能夠順利尋回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