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傳媒社/記者蔡祁妘報導】湖內分局路竹所於109年12月28日因偵辦販毒案,專案小組鍥而不捨積極向上溯源,並分析各項情資,鎖定居無定所、四處流竄之販毒藥頭王○○,並報請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陳靜宜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於偵辦過程中,多次跟監與埋伏,歷經2月餘追蹤、蒐證,在犯罪事證蒐集明確後,待時機成熟,立即向橋頭地檢署、橋頭地方法院聲准拘票、搜索票,由所長蔡佳霖率同專案小組成員於2月24日分持核發搜索票3張,前往高雄市楠梓區藍昌路附近住宅前將王嫌查緝到案,並帶同前往前鎮區崗山中街查獲張嫌、郭嫌等2名藥腳;另破獲吳嫌非法持有槍械,並私自設置小型改造槍械工廠,起獲非制式手槍6枝、子彈70顆、改造槍管20枝、武士刀4把、改造工具一批及一級海洛因毒品4包(3.94)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8包(19.86克)、三級毒品K他命3包(5.1克)、毒品咖啡包5包(34.62公克)、一粒眠1顆(0.34公克)、二級陽性反應不明毒品粉末計21.07公克等證物帶案偵辦。
該分局將持續追查有無共犯,並持續向上溯源追緝毒品、槍彈上、下游流向,全案以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分局長洪振順表示,湖內分局已全面啟動執行掃黑、肅槍、緝毒等各項專案工作並將持續率領同仁全力淨化轄區治安環境。(圖/記者張淑慧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