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傳媒社/記者蔡祁妘報導】鳳山警察分局為有效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提高見警率,強力取締酒後危險駕車行為,協助民眾確實遵行『醉不上道』守法觀念,達到淨化行車空間,維護用路人、車安全的目的,鳳山警察分局110年3月12日至14日共計3天,動員所屬警力規劃6次以上取締酒駕、防制危險駕駛等專案勤務,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對於酒後易肇事路段鳳頂路、國泰路、青年路、光復路、五甲路、保泰路、鳳松路、中山東路、建國路執行自辦取締酒醉駕車的專案勤務,以防杜酒駕肇事的發生,協助民眾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好習慣。
鳳山分局本次規劃自辦取締酒後駕車勤務6次,動員分局警力110人,攔檢盤查汽、機車250台,實施酒測200件,口頭宣導與勸導酒後勿開車183件,共計取締酒後駕車違規21件,其中涉嫌刑法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者移送法辦者16件(人)、拒絕酒測3件(人)及舉發扣車2件(人)。
在此,鳳山分局分局長林依仰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安全是回家唯一的道路」,勿讓飲酒成為您的負擔,多多利用「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0800001006或撥110警察代為連絡)等替代方案,平安送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