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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高雄市政府近日接獲民眾陳情,高雄市新興區某住商大樓,12樓頂樓未經申請擅自打除樓板增設隔間,且樓梯間堆放大量雜物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消防局及工務局立即於6月10日上午前往現場聯合稽查。
消防局除針對該大樓及施工樓層消防安全設備缺失,分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並要求大樓管委會及12樓所有權人於1個月內改善完畢。另工務局針對該大樓12樓打除樓板並進行裝修逾期未完成補件程序,除已裁罰新台幣6萬元罰緩外,並要求所有權人於30日內補辦程序或恢復原狀,如仍未辦理,將連續處罰,此外,該大樓屋頂層出入口有發現堆積雜物影響逃生,亦發函管委會於文至3日內改善完畢。
消防局及工務局共同呼籲,大樓應隨時保持各項公共空間、通道、梯間及出入口等防火避難設施淨空,如有涉及建築行為變更除應依法向工務、消防等機關提出申請外,施工期間應維持基本消防安全設備運作功能,而施工單位亦應注意用火用電管理,掌握工程進度,妥善維護公共安全。(圖/高雄市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