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呂昭德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鎮派出所警員黃智瑋,日前擔服執行16-18時巡守勤務接獲通報,58歲張姓婦女親自到派出所報案稱說,將騎乘機車停放在友愛路段上後,與友人會合搭車到外地,當返回嘉義準備取用機車騎乘返家時,卻是發現找尋不到停放機車,所以情急猜測機車是不是遭竊取了。
警方隨即抵達到場,由張女引導偕同勘查機車確切停放處,勘查過程中,張女表示確定是把機車停放在友愛路段上不會有錯,且有將機車龍頭上鎖、鑰匙還帶在身上呢,怎麼就是找尋不到車;黃員初步了解後,於張女所說機車可能停放處,先沿著友愛路與巷弄仔細巡視找尋,同時調閱張女所說停車處周邊路口監視影像檢視,最終發現原來數天前張女騎乘機車前來友愛路後,轉搭乘友人車輛到外地,返回嘉義後即搭乘計程車返家。
張女隔日前往停車處準備取用機車,卻是找尋不到車,因此情急地誤以為機車失竊,隨後由警方透過調閱影像確認張民確切行車軌跡後,立即陪同張民前往停車處,果然一到場,就找尋到張女停放機車完好停放在路旁,此時張女見機車已尋獲後,才不好意思頻頻喊說「真是抱歉」。
北鎮派出所所長郭亭佑表示,雖本案為民眾誤報機車停放失竊之情事,對員警於受理民眾報案協尋停放車輛,一時找尋不著,並在短時間內,協助將民眾所停放車輛尋獲,認真積極表現表示肯定與嘉許;也呼籲民眾為避免車輛停放找尋不著,建議於停放車輛時,無論是暫時或長時間停放車輛應多花點心思將車輛安全上鎖並將車內物品妥適收放,也應清楚記下自己車輛的停放位置才不致於因一時的疏忽而找不到自己車輛停放處,最好能於將車輛停放後以手機拍個照以利尋找車輛停放位置,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類似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