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楊德偉報導】
10月2日早上8時10分許,前金所巡邏警組巡經前金區瑞源路與六合二路路口時,發現一機車騎士違規邊騎車邊抽菸,遂上前攔查。
騎士林男(59歲)被員警攔下後,直喊我沒有喝,員警見男子神情相當緊張,便告知攔查理由,並仔細查詢其資料,果不其然,林男是111年9月20日遭高雄地方檢察署發佈的通緝犯,員警立即將林男依法逮捕,並帶案偵訊。
經瞭解,林男於去年在友人介紹下,自中部南下求職,平常都在各工地當臨時工,因此並沒有注意到自己要出庭應訊的消息,絕非刻意躲藏不到案,員警偵訊後,將其依法解送至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分局長古瑞麟表示,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圖/新興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