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永康分局永信所所長王建智於112年3月8日擔服17時至19時守望勤務,17時56分許巡經轄區復國二路與復華六街口,發現林姓民眾(65年次)抱著一名女童(約2歲)騎乘機車,險狀環生,立即上前關切。林民表示方才至復國二路褓母家接送女兒,因見女兒熟睡,不忍叫渠起床,但家中又無汽車可使用,一時心切之下,才會涉險左手抱著女兒騎乘機車。
所長聽聞後,感同身受體會人為父母之不易,時值下班時間,憂車潮且巷弄狹窄,林民身抱女兒左手無法使用方向燈示意後方來車,恐造成危險。得知父女倆居住之轄區大樓,尚有1公里之遙,遂沿途護送渠等回家,避免憾事發生,林民對警方及時伸出援手護送充滿謝意。
鑑此,員警亦同時勸導林民應選擇更安全的方式接送子女,勿一時判斷錯誤,讓孩子置身於危險中。
永康分局長甘炎民呼籲:騎機車載孩童要切記「三不」原則:「不」能站踏板、「不」能加座椅及「不」能用揹巾;也應熟記「頭、手、綁、穩」四字口訣:「頭」戴安全帽、「手」緊抱大人、「綁」緊後揹帶及「穩」坐後座;孩子的寶貴生命經不起任何的意外,為了孩子的安全,防護措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