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楊芯妤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自去年11月30日起必須領用牌照才能上路,新車需審驗合格、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另外高雄區監理所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組成跨機關合作平台,不定期在高雄市微電車經常行駛出入路口、風景區及各大工業區內,針對未掛牌微電車輛加強攔檢查核與取締,最高可處罰鍰新台幣5,400元,高雄區監理所呼籲尚未請領牌照的微電車車主,盡快完成牌照領用程序。
微電車新政策實施半年後,依據高雄區監理所統計高雄、屏東、台東及澎湖等地區總計已有7200輛掛牌上路了,高雄區監理所說明,政府在去年11月30日納管微電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之1第2項及第4項規定,微電車必須審驗合格新車需審驗合格、領用牌照,以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合法行駛道路。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表示,即日起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監理單位辦理「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登記」免徵規費新台幣450元,已在使用微電車的民眾,可持微電車來歷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再持車主相關身分資料證件與微電車車輛至監理所,辦理實車查核無誤並完成投保後即可領照。
監理所提醒,如果微型電動二輪車未經審驗非法改裝,除車輛沒入以外最高可處罰鍰5,400元,駕駛人需年滿14歲且務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車輛等等,請車主務必多加留意,以免違規受罰。(圖/高雄區監理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