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113年6月27日,大雅警分局潭子分駐所警員鄒淅之、林恆嘉在執行社區警政工作時,發現一名涉毒品及竊盜等13案的通緝犯何姓男子(84年次)疑似居住在轄內。為了確保社區安全,警方迅速展開行動,調閱監視器,發現何男在逃期間一直駕駛著登記在其妻名下的汽車,並以各地旅館為家躲避查緝。
經過數天的細緻監控與跟蹤,警方終於在6月28日14時許,鎖定何男當日行蹤,發現他正開車載著妻子出門。警方尾隨其後,密切觀察何男的一舉一動,發現他駛向臺中豐原的知名廟東夜市。何男在逛街時顯得格外警覺,不斷左顧右盼,顯然對周圍環境保持高度警惕。然而,最後他仍然敵不過廟東夜市80年老店——金樹冰果室的誘惑,當他在購買鳳梨冰時,警方立即上前將其逮捕。何男的妻子當時一臉驚恐,對突如其來的逮捕行動感到措手不及,而何男則顯得相對淡定,表示知道警方一直在找他。
在進行附帶搜索時,警方在何男的包包內發現2粒卡西酮錠劑,經檢驗呈三級毒品卡西酮陽性反應。隨後,警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13案通緝將何男解送臺中地檢署。由於何男涉及多起毒品及竊盜案件,他需入監執行4年。何男表示,因為有一名僅4個月大的女兒需要照顧,他才會四處躲避警方查緝。他無奈地說,沒想到會在生日前夕與妻子外出逛街時被捕,只好與妻子告別,乖乖入監伏法。
大雅警分局偵查隊隊長陳俊彥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如有涉及司法案件,應依地檢署及法院通知在期限內到案,以免遭通緝,成為警方查緝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