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內政部為推動治安工作,提升整體治安功能,依據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內外勤職務歷練、工作績效及發展潛能等原則,全面調整全國警察機關警監職務。本次本局職務調整計有6人,原任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調升本局警政監。以下是本次調整之分局長及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的經歷:
1. 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中央警察大學資訊管理學系58期、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曾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霧峰分局及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本局資訊室主任、和平分局及霧峰分局分局長。
2. 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中央警察大學戶政學系57期,曾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督察、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科長、本局太平分局分局長。
3. 太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學系55期、私立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策略研究所碩士,曾任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督察長、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隊長、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犯罪預防科科長、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及和平分局分局長。
4. 和平分局分局長劉明興: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60期、國立澎湖科技大學經營管理學研究所碩士,曾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澎湖縣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本局督察及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
5.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64期(二技)、元智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研究所碩士,曾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屏東縣及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及本局督察。
本次人事異動旨在增強各分局及大隊的整體運作效能,進一步提升治安工作成效,確保社會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