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為防制暑假期間駕駛人違法競速改裝車、噪音車聚集出遊,擾亂社會安寧、妨害道路交通安全,新化分局於7月21日起連續3日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分別於國三道山上交流道、國八道新化端匝道口、台19甲線7-11知母義門市前及山上工業區等路段編排路檢稽查及守望點,加強取締危險駕車行為,並同時執行攔查違法改裝車輛。
7月21日凌晨,新化警接獲通報於山上區興旺路段發現有民眾危險駕駛情形,立即前往攔查取締,後續通知違規駕駛人多人等到場說明,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及危險駕駛,如有違法,將依法移送,以展現警方維護轄內交通秩序決心。
新化分局長蘇有義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之危險駕車行為,可處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係兩輛車以上車輛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除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視情節嚴重性,如涉及刑事責任,將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