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該案發生於115年4月26日11時許,地點位於臺南市佳里區佳東路上,係兩部自小客車駕駛人於行車過程中,因行車問題發生爭執,進而衍生攔車行為,已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社會秩序。
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置,雖報案人事後取消報案,惟佳里警分局對於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絕不因當事人撤案而鬆懈,隨即主動調查並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經初步調查,涉案人行為已涉妨害自由、公共危險及恐嚇等罪嫌,佳里分局將秉持「嚴正執法、依法究辦」原則,將攔車人員查緝到案,移送偵辦,絕不寬貸。
佳里警分局強調,任何因行車糾紛而衍生之攔車、逼車或恐嚇等脫序行為,均屬嚴重違法,警方必定主動查辦、從嚴究責,絕不容許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存在。同時呼籲民眾理性駕駛,切勿以身試法,以維護安全、有序之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