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警員江凱聖及張慈容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突然有一名婦人前來派出所表示,她駕駛自小客車前往醫院看診,到醫院後,自小客車就停放在醫院的停車場內,但事後四處都找不到,應是遭竊。
警方研判,該名婦人於當日9時許駕駛自小客車前往醫院看診,這麼短的時間且汽車又是停放於停車場內,應該是婦人記錯停車場的可能性較大,於是警方協助該名婦人至醫院周邊各個停車場找尋。
皇天不負苦心人,警方在忠孝路與義教街轉角處的停車場內找到該自小客車,婦人才猛然想起,因為是第一次自己來醫院看診,當時有跑錯棟大樓,所以後來有把車子改停在另一邊的停車場,而自己一開始去找的停車場是第一次停的位置,難怪都找不到,婦人這才放下心中大石頭,自覺非常不好意思,對於警方如此努力地協助找尋自己的愛車,表示非常感激,頻頻向警方道謝,這才結束這場烏龍驚魂記。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而導致找不到愛車,建議可用手機照相,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為基準,將周遭建築物之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車輛時務必要拔取鑰匙並上鎖,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