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傳媒社/記者張淑慧報導】鳳山分局於110年2月中旬接獲本轄○○競技休閒館招攬多名會員以經營賭博場所為業之情資,店內賭博方式有妞妞、百家樂等多種紙牌遊戲,並以新台幣與籌碼依比例先行兌換後,若贏得之籌碼可於店家再依比例兌換現金得利,案經該分局獲報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警方調查後,見時機成熟,於110年3月15日23時45分,高雄市鳳山區善和街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執行,當場查獲現場負責人兼荷官趙○○等7嫌及賭客9人,共計16人,並查扣現金73萬餘元、籌碼、營業帳冊、撲克牌、骰子、點鈔機及監視器等證物;全案經詢趙等7嫌依賭博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