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有關立法委員陳椒華舉辦「桃園台61線違法濫倒農地案多,檢舉未通報沒SOP?」記者會一案,桃園市府農業局特此澄清如下:
一、有關桃園市農地違法案件通報之處理程序(SOP),所有農地違規案件無論是民眾透過各種檢舉管道,或警政、環保、地政、公所各單位之通報,市府農業局皆會先依農地現況之事實做是否有違反農地利用之辨識,如違反農地農用均依規定函請市府土地管制機關依法裁處。
二、本次委員所舉證桃園台61線附近之農地,市府農業局皆已認定違反農地利用並移送市府區域計畫法主管機關地政局裁罰在案。其中所稱檢舉8次處分僅開罰3次,乃因同一事件之處分仍於裁處書限期改善時效內,不予再次處分所致;若民眾未依法改善,或另有違規事實則仍依法裁處。
三、以上違規案件之處分,桃園市府均予列管,若後續改善期限屆滿未依法改善,將依市府裁處標準累進處分,直至行為人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