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岡山分局鳳雄派出所員警於8月28日上午9時許,巡邏行經燕巢區角宿路時,攔查一名逆向行駛並抽菸騎車的男子;在製單告發的過程中,發現該名賴姓男子(69年次)酒味濃厚,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24MG/L,當場開立告發單並移置保管車輛。
據了解,當員警聞到賴男身上充斥的酒味後,便詢問賴男有無飲酒騎車情事,而賴男也很乾脆地向警方坦承約莫50分鐘前有飲用1瓶啤酒;員警隨即施予酒測,測得酒測值0.24MG/L。警方最後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及第35條第1項第1款、第9項等規定,舉發賴男逆向行駛、酒後駕車等2項違規行為,分別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及新臺幣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機車牌照2年;另外賴男騎車抽菸的違序部分,警方也會將蒐證情形,函請相關單位進行裁罰。
此次是賴男第3度酒駕,前2次分別於民國90年間、105年間遭警方查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規定,酒駕、拒絕酒測累犯認定由5年延長為10年,如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二次以上累犯者(從108年7月1日起算),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岡山分局呼籲,警方爲防止酒後駕車,將持續加強取締、絕不容忍。(圖/ 岡山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