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近年來中央衛星監測通報頻率增加,導致市府對土地疑似違規稽查案也隨之增加,對此議員質疑市府對一般民眾農業用地違規較為嚴格,但對鹽水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卻停止裁罰,似有姑息,對此地政局特別澄清,土地使用違規查處,不分大小,一律依法處置,該罰就罰,市府絕不姑息。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表示,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鹽水廠,確實有農地違規使用情形,由既有合法廠區向外擴大使用,歷年來陸續有鹽水區44筆土地涉及違規,地政局自歷年來已分別裁罰達9次,罰鍰新臺幣189萬元,並請其改善,儘速恢復至農牧用地之容許使用項目使用或變更為合法使用,歷次裁罰皆按照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辦理,市府絕無姑息縱容。
陳淑美進一步說明,有關議員質疑對鹽水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違規似有姑息,主要是對規定有所誤解,按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第6點規定,違規案件依本基準裁處後,如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合法使用者(如申請興辦事業計畫、容許使用、公告特定地區、臨時工廠登記、休閒農場輔導等),於申請案件准駁之前,得不予限期變更其使用及連續裁罰」。
因為該廠已就合法廠區及違規擴廠範圍,合併擬具「臺南市鹽水區華新麗華產業園區開發案」,向本府經濟發展局申請本市鹽水區共82筆土地(申請面積約34餘公頃)變更為工業區,其可行性規劃報告已由經濟部同意備查,相關開發許可計畫也由內政部審議中,因該廠針對違規部分,既合併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合法使用,所以在案件准駁前,不再連續裁罰,地政局依法處置,絕無姑息。
地政局補充,除了農地未農用的違規情形外,實務上也常發生,農地建築農業設施,但並未合法申請而被裁處,所以呼籲農民朋友,農地建築農業設施,也應依規定向公所或農業局申請容許,避免違規受罰,請大家土地務必合法使用,共同保護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