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方獲報情資,顏姓男子(38歲)有販賣各類毒品情事,與購毒者談妥毒品數量及價金,要求買家以匯款付費,確認收到匯款後,即將毒品以包裹方式寄給買方。警方掌握其販毒事證及確認真實身分後,即報請嘉義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經跟監及蒐證,顏嫌常駕駛自小客車在臺中市各地四處亂竄,研判亦是從事毒品交易,且幾乎以車為家,疲累時即停放在路旁或停車場內休息;另發現顏嫌正因腳部受傷行動不便,腳掌還包紮著紗布,只能杵著拐杖緩慢行走,但仍持續從事販毒牟利。
警方蒐集相關犯罪事證後,持拘票及搜索票將杵著拐杖的顏嫌緝捕到案,搜索其車輛時發現該車宛如行動住家,隨車放置各式日常用品及為保養其骨折腳傷的大瓶裝保健奶粉,另還有已包裝完成,尚未寄出的毒品包裹,共查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6公克、搖頭丸2顆、毒品咖啡包5包(23公克)、電子磅秤及手機2支等贓證物。警方調查,顏嫌分別以每公克安非他命近新臺幣3,000元及每包毒咖啡包新臺幣600元販售牟利,以為用寄送毒品方式交易,不與購毒者直接面交,能減低遭查獲的風險,但仍遭警方鍥而不捨追查而逮獲。全案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經法院裁定羈押及檢察官偵結後,以販賣毒品罪嫌起訴在案,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勿因一時好奇而持有或施用各類毒品,嚴重戕害身心,遠離毒害,幸福永在。警方對於毒品犯罪一向採取「絕對零容忍」態度,查緝毒品犯罪為當前重點工作,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切勿以身試法。另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如提供犯罪線索因而破案者,警察局將從優核發民眾協助破案及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