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佳里分局西港分駐所於8月21日18時許查獲一宗涉及偽變造車牌案件,有效防止潛在犯罪行為擴大,全案依行使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嫌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佳里分局西港所所長蘇家戊、警員周志佳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所懸掛之號牌為警察機關通報之偽變造車牌,遂上前攔查並發現車牌號碼與監理單位所登載之資料不符。
另該車懸掛之號牌仔細查看後有偽變造痕跡,經詳細比對確認證實該車懸掛之號牌為偽變造,該名蔡姓(73年次)犯嫌所駕駛之車輛,因日前酒後駕駛被警方查獲而吊扣其車牌,蔡嫌在尚未經合法途徑恢復車牌情況下,不知悔改反而在網路上購得偽變造之號牌來懸掛,警方依法告發並查扣該車輛,並依行使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將蔡嫌送辦。
佳里分局表示,使用偽變造車牌行駛道路等情事,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0,800元外;另製造、販售、使用偽變造車牌者亦將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民眾勿貪圖小利,身陷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