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劉嘉航及實習生葉爵嘉於107年6月28日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台林街與新生路口前發現一位男子駕駛重機車未依規定左轉彎,警方立即上前攔停檢查。
警方上前檢查時,該騎乘重機車男子一臉慌張看著警方,表示自己不知為何遭警方盤查,警方將違規事實告知駕駛人,並請駕駛人出示證件,王姓駕駛人才恍然大悟,然警方詢問其是否有飲酒,王男向警方坦承昨晚在家中喝一小杯高粱酒,但已經睡一個晚上了!
警方隨即對其進行酒精濃度測試,酒測濃度值達0.30mg/l,遂將王男依公共危險罪帶返派出所偵辦。王姓駕駛表示,自己每晚固定會小酌以幫助入睡,且每天早上會到公園運動,當日因肚子不舒服才會找附近有廁所的公園,孰不知貪一時之快才會違規左轉彎,王姓駕駛頻頻說著:「自己應該是代謝不好!不是故意的!」,但經過這次教訓後會牢記心中,全案警方訊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警察亦強力取締酒後駕車行為,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