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警員黃建順、嚴繡齡日前執行深夜時段巡邏勤務接獲通報,派出所轄區興業西路與南京路口處有民眾發現一輛汽車停在路口車道上於變換綠燈時遲遲不肯行駛前進,黃、嚴2巡邏員警獲報後立即迅速趕赴到場查處,於到達現場果然見有一部自小客車引擎發動中靜駛停在路口車道上,巡邏員警遂靠近上前查看,當接近該部停駛於車道上自小客車時發現車輛駕駛座位上坐著有一名熟睡中的男子,經向車輛駕駛座車窗拍打喊叫駕駛男子才一臉驚慌的恍然驚醒,於要求男子出示證件欲加以盤查身分之際,突然聞到由男子身上散發出濃濃酒氣,警方對該名酒後駕車男子馮○○(年約49歲)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當場測得馮男酒測值高達1.13毫克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案經警方據以帶案調查詢問犯嫌坦承所犯罪行不諱,警方調查後爰依法報請偵辦。
警方表示,該酒駕犯嫌馮○○坦承於駕駛車輛前與友人聚會,在聚會聊天過程中有小酌幾杯,於聚會結束後毅然決然的將車輛駕駛,沒想到於駕駛車輛行經本市興業西路與南京路口處時,竟因停等紅燈時就這麼的睡著了,而遭行經路過民眾發現有異報請警方派員了解處理,巡邏員警獲報到場後隨即靠近查看,並予拍打車窗喊叫將睡夢中的駕駛馮男喚醒,被喚醒的馮男於睜開睡眼惺忪的雙眼時,突然見到自己面前怎會站有2名警察而不知所措的醉言醉語,於警方要求馮男下車欲加以酒測之際,馮男不斷的向警方表示可否網開一面他下次絕不再犯等語,惟不知此舉危險駕車已造成他人的危險。
案經警方當場對馮男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馮男酒測值高達1.13毫克,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馮嫌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馮嫌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把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與詢問,馮嫌於接受警方詢問過程中非常的懊惱與後悔自己的貪杯之舉,更沒想到會因貪圖一時的方便選擇駕駛車輛返家時還是因為體力不支的於停等紅綠燈時睡著了,且還被警方給當場查獲,警方於對馮嫌詢問後仍案依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發生,而「酒駕零容忍」在近幾年來已是社會普遍價值,然而仍有人心存僥倖不斷挑戰法律的尺度,造成許多無辜者的生命流失與家庭負擔,也賠掉一生的聲譽。為顧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對於本次員警認真執行勤務查獲酒駕行為,適時防止交通事故意外發生,值得嘉勉;另也籲請民眾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