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周宜婷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欲出勤時,突然見一名老婦人拄著雨傘徒步走進派出所、神色匆忙,周員見狀隨即上前關心得知該名婦人居住在嘉義市東區新店里,當日出門要去探望孫子,步行至林森東路與東義路口時,於路上拾獲1100元。
婦人於附近店家詢問是否有人反映錢遺失,但店家均說沒有,於是婦人想至派出所將拾獲現金交予警方,但因市區道路並沒有公車行經,所以婦人只能拖著菜籃、徒步行走了約半個小時至本市中山路與啟明路口的公園派出所。
警方了解後,向婦人表示爾後有類似情事,可以先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會派員至現場協助,婦人聽完後也笑著向警方表示,當下只想儘快將錢送交派出所,擔心遺失人正著急在尋找著,卻忘了自己年歲已高,所幸順利到達派出所完成拾得物報案手續。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為民服務是警察工作重要的一環,嘉義市為高齡化城市,但民眾有著濃厚人情味,做為人民的公僕應給予市民適時的關心及適時的協助,遇有需要協助時可撥打報案電話110或至派出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