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蔚龍/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巡佐王嚮堂及警員許書瀚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部自小客車以極快的速度呼嘯而過,警方認為有影響用路人車安全之虞,便上前予以攔停勸導。
警方攔停自小客車後,駕駛人一搖下車窗,員警便聞見極濃的酒味從車內散發出來,經警方仔細觀察,發現男子臉色通紅、神色慌亂,於是詢問男子是否酒後駕車,男子見無法隱瞞犯行,只好坦承自己才剛結束與朋友的聚會,席間有小酌幾杯啤酒。
警方立即施予酒精濃度測試,經測得男子呼氣酒測值為0.28MG/L,顯然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責,旋即遭警方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辦。同車女友表示男友只有小酌幾杯,原本在新竹工作的男友在外飲酒後,都有請代駕的好習慣,難得回到嘉義市老家,一時找不到代駕,心想飲宴地點離老家不遠才貪圖方便,又自以為啤酒喝得不多,應不至於會超過酒測值,才貿然酒後駕車上路。
對此犯嫌女友直表示悔不當初,殊不知這樣對男友的一時縱容不但易生危險,且觸犯公共危險刑責,而該犯嫌也一臉後悔表示下次再也不敢酒駕了,全案警方訊問後將男子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由於目前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時有所聞,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會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應該清楚相關法規範之規定,為了確保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飲酒後不要駕車,以免害人害己,而觸犯酒後駕車之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