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林健昌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廖展昇及劉美伶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突然有一名男子到派出所稱重機車停放在棒球場停車格找不到,男子向警方表示說,他今天剛從雲林工作返回嘉義市區,重機車停放約一週,回來後就發現重機車遭竊。
經了解,該名男子因長期在雲林工作,平時都是一週返回嘉義市區一次,且租屋處附近沒有可以免費停車的地方,所以都會將汽車停放棒球場停車場,再騎乘重機車回租屋處,當日剛工作完從雲林回到嘉義市區,發現愛車在停車場內竟不翼而飛,在停車場徒步來回都找不到,因此認定機車遭竊,便急忙向警方報案。
由於男子鑰匙帶在身上,加上機車又停放一週,警方初步研判應該是男子記錯愛車停放位置,於是警方先行安撫其情緒後,細心詢問男子愛車之車牌及型號,並依其所描述之機車特徵,陪同男子在棒球場附近來回巡視停放之機車,卻一無所獲;此時,廖員靈機一動詢問男子租屋處位置,隨即開車載男子一同前往,最終在男子住處巷內找到機車,男子見到愛車後才想起自己將車停放於該處,對於自己記錯停車位,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也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