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去(110)年移動式測速照相舉發32萬6,182件,與前(109)年同期相比增加19萬6,490件(+151.5%),比較110年及109年臺中市全般交通事故涉及超速之肇事件數,110年計有255件,與前(109)年同期相比減少70件(-21.5%),另依據全國道安資訊查詢網統計,臺中市110年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為283人,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42人(-12.9%),降幅為六都排名第一,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防制交通事故成效斐然。
囿於110年因COVID-19疫情緊張,在這段警戒期間雖然人與人接觸減少,惟警方的執法不因疫情而鬆懈,因此警察局特別加強「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針對易飆車、超速等路口(段),採不定時、不定點的方式進行取締,除防制超速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外,同時提醒民眾勿存有僥倖心態,認為因疫情期間警方會降低執法強度。市警局統計111年1月1日至3月20日止移動式測速照相舉發8萬4,006件,發生涉及超速之交通事故計有57件,與前期相比減少21件(-26.9%),市警局持續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擇定轄內易超速違規及肇事熱點,運用移動式測速照相科技設備提升執法強度並彈性規劃測照地點,警方表示有執行測速照相的地點前,都有依規定設置「警52」測速取締標誌,提醒並警示來往用路人前有測速照相執法。
根據調查高能見度及積極的交通執法對於降低交通事故是有影響的,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表示,警方會持續針對中市易超速肇事路口(段)規劃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結合守望勤務防制事故發生,呼籲駕駛人注意道路速限規定,小心駕駛確保安全,除避免受罰外,也能減少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