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員警於9月14日11時5分許,見一部超越停止線交通違規之混擬土車,予以上前攔查;惟該部混擬土車輪胎下陷程度不深,員警研判無超重之虞,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未遵守道路交通號誌標誌之指示當場對駕駛汪姓男子(90年次)製單告發。
事後發現,在「靠北違規」、「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等社群網站上,有民眾張貼「下次遇到警察各位知道該怎做了,哀求一下4萬變900,省下39100元…」文章,附有上開舉發單照片、員警姓名、職稱等情事,嚴重影響本分局嚴正執法之公正形象;雖說該名汪姓男子已於該篇貼文留言表示:「未遵守交通號誌是事實,但我並未超載,我只是自己誇飾po文想搏眼球,不知道這樣影響到那麼多人,很抱歉」等語,本分局仍依規定通知汪男到案說明後,以妨害名譽罪嫌函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圖/ 岡山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