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所會同高雄市交通大隊機動分隊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經常出入路段進行聯合稽查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原電動自行車)自11月30日起已正式掛牌納管,新購車輛需掛牌並且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才能上路,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予以舉發裁罰。
高市所稽查人員於111年12月7日上午會同高雄市交通大隊機動分隊於楠梓區德賢路口及蓮池潭風景區等地,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經常出入路段進行聯合稽查,同時加強宣導民眾儘速完成掛牌,本次針對未查核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攔查共計43輛,其中取締車輛5件(後照鏡毀損2件、燈光變更2件、無合格標章1件),宣導38人。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了維護行車秩序及提昇用路人的安全,該所將持續不定期、不定點,針對未查核掛牌之微電車及違規改裝車輛加強取締,並對已經查核完畢掛牌之微電車優先放行。因此,為了您自身的權益及保障,特別呼籲車主儘速完成掛牌。另外,也提醒車主,交通部公路總局為了鼓勵使用中的微電車及早掛牌,自11月30日起至明(112)年底前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請把握時間!
另外,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車主,隨著新制規定,已上路使用中之舊車仍須於2年內申請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領牌,未掛牌罰鍰新臺幣1200到3600元;另外,騎乘上路務必戴安全帽、駕駛人須年滿14歲、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等等,請車主務必多加留意!以免違規受罰。(圖/ 高雄市區監理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