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高雄市小港區大鵬路上,有一位女士不慎掉落了一張一百元的鈔票,她的同伴男性朋友看到後便立即撿起了這張鈔票。警方進行調查後,已經掌握了這位男性的身份,並將根據侵占遺失物罪將此案函送高雄地檢署進行進一步調查。值得注意的是,失物拾得並不等於擁有權,任何人在撿到失物後並未妥善歸還,都將承擔法律責任,並在遇到類似情況時,及時歸還失物,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和糾紛。
據小港分局分局長謝承甫表示,民眾撿到他人遺失物品後應送到派出所或請警察協助招領。不得佔為己有,以免觸法。(圖/ 小港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