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南市警五分局警備隊副隊長蘇敬修與開元派出所警員王品哲,於今(2)日0至2時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部重型機車行經北區勝利路巷弄,駕駛見巡邏警車後立即迴轉,行跡可疑,員警遂隨即尾隨追查。
該車行駛至東豐路與長榮路口時,不僅違規於紅燈時右轉,駕駛更趁機棄置一包不明物品。員警當場將黃姓男子攔查,黃嫌見事跡敗露,坦承所丟棄物品為毒品海洛因,並帶同員警返至棄置地點查扣海洛因一包(毛重20餘公克)。
經進一步檢驗,黃男尿液初篩結果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警方並將持續向上溯源,以防堵毒品流入市面。
第五分局交通組提醒,駕駛人若因交通違規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施用毒品後駕駛汽(機)車,除涉違反刑事法規,亦依同條例35條1項2款舉發,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並另吊扣駕駛人(即車主)車輛之牌照2年。
第五分局呼籲,毒品危害社會甚鉅,切勿心存僥倖吸毒駕車,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查緝,積極向上溯源,杜絕毒品危害,共同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