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詐騙集團猖獗,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至鉅,二分局貫徹執行警政署「打詐專案」,統計建檔本市被害人匯款帳戶再循線調閱各金融機構ATM影像,本案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歷經8個多月追查,調閱數佰支監視畫面,終於在臺南及嘉義等地查獲嫌犯李○○(男、41歲)擔任詐欺集團「車手頭」,旗下共犯呂○○(男、42歲)、黃○○(女、41歲)擔任「車手」到案,彼等分工方式係接獲詐騙集團上手通知後,再分至各金融機構ATM提領被害人遭詐騙所匯出之款項,李嫌等3人自105年5月至8月間在嘉義地區提領200餘次,被害人160餘名,所提領之匯款約新臺幣600萬元,暫時遏制詐騙氣燄,維護社會治安。
時下詐騙集團常因未成年人涉世未深且刑度不高,故多數吸收作為提款「車手」,惟本案涉案車手李○○等人年歲均已邁入「不惑之年」,對此,警方甚感意外,追問之下,李嫌3人表示因未有穩定工作收入,且略有年歲,應徵工作不易,為維持家庭經濟來源,遂在上手聳恿下加入詐騙集團作為專司提領款項之「車手」,每次提領從中牟取新臺幣1000元不法利益。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方世君指出,「詐騙」案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致引發民眾恐慌,「聞詐色變」,為維護社會治安,警察取締責無旁貸,本次破獲集團性詐欺車手案件,能遏制詐騙集團氣燄,及時免於民眾遭受詐騙,更能展現警方「打擊詐騙」之決心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