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臺南市公布第34批酒(毒)駕累犯名單,本次公布20名累犯違規人,累計公布417人。本次公布違規地點分別在安南區4名、中西區8名、東區2名、西港區1名、南區1名、北區1名、麻豆區1名、山上區1名及將軍區1名,交通局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臺南市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了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交通服務\道安宣導\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如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確保平安返家。
酒駕除了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以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會連帶受到吊扣車牌2年的處分,違規累犯者更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駕駛人於飲酒後切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