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114年9月27日6時24分許在南市北門區蚵寮里台17線141.3公里處路口發生一起A2類交通事故,胡姓民眾(男、74年次)騎乘腳踏車沿台17線外側車道南往北行駛至事故地點時,前車頭碰撞前方同向,於路口停等紅燈由陳姓民眾(男、65年次)所騎乘之普通重機車後車尾。經學甲警分局員警到場處理後,雙方騎士與乘客共3人受傷自行就醫,雙方騎士酒測值為零。
學甲警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上路應保持專注與警覺,隨時觀察周遭環境與其他用路人,無論駕駛任何車種均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貪快及分心,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