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婦人見店家門口擺放招牌,以為是沒有人要的回收物品就直接拿走。警方調閱監視器將婦人查緝到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日前接獲轄區光復路上店家報案,稱他們放在門口之店家招牌遭竊,損失新台幣5千元,警方受理並調閱周遭監視器後,發現是一名婦人騎車路過將店招竊走。
經鎖定邱姓婦人(65歲)於8月15日通知她到案說明,邱婦以為那是回收物品而直接拿走,警方將招牌發還被害人,然因竊盜屬非告訴乃論罪,警方仍將邱婦移送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勿隨意拿取他人物品,若不確定是否為回收物,可詢問,勿自行拿走,以免觸犯竊盜罪。(圖/鳳山分局 提供)